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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地块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一、地块基本信息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于1989年投入运营,该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地块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石门桥镇军营村,正门坐标N38°38′09.47″,E116°2′59.08″,是集原油处理、集输、污水处理及回注一体的综合性联合站。

2022年7月,我单位开展其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后,编制完成了《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地块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于2022年9月23日-10月2日进厂采样,在厂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5个、新建地下水监测井5个,我单位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并对后期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污染状况分析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地块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石门桥镇军营村,行业类型为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行业代码:0710、0720)。地块于2022年9月23日-10月2日进场采样。

地块污染状况分析:

1、土壤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任一联合站地块内共布设5个土壤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多环芳烃、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镍、镉、铅、砷、汞,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1)土壤检出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结论

①石油烃:

共检测样品6个,检出率为100%,检测数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二类筛选值。

②重金属

共检测样品6个,检出率为100%,检测数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二类筛选值。

③其他:

苯系物、多环芳烃均未检出。

(2)土壤检出值与背景值对比分析结论

厂区内特征因子pH、重金属(砷、镉、铅、汞、镍)在企业内检出浓度与背景点检出浓度水平一致,说明企业的生产活动未对企业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造成明显影响。

石油烃背景点未检出,本次检出数据较小,对土壤环境未产生较大影响。

(3)土壤检出值与历史监测数据对比分析结论

①石油烃(C10-C40)

2022年有检出点位与2020年、2021年相比,样品整体检出浓度处于下降趋势,并无明显累积。

②重金属

2022年有检出点位与2020年、2021年相比,重金属镉、铅、汞、镍检出浓度有轻微累积,累积程度在限制范围之内,砷、汞、铅、镉、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它各检出因子无明显累积。

③其他

苯系物、多环芳烃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三年度检出因子浓度水平一致,未出现较大变化,说明本地块未出现明显污染增加趋势

2、地下水

(1)地下水检出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结论

①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均未检出。

②石油烃(C10-C40)共检测样品6个,检出率为100%,检测数值均小于相应筛选值。

(2)地下水检出值与背景值对比分析结论

厂区内特征因子pH、重金属(砷、镉、铅、汞、镍)、苯系物、多环芳烃均未检出,石油烃检出值与背景点相比,整体处于同一水平,说明企业的生产活动未对企业内地下水质量状况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检出值与历史监测数据对比分析结论

地块内石油烃在2022年和2021年度均有检出,但2022年石油烃检出数值明显下降,地下水中石油烃未出现累积现象。

综上所述,地块内生产活动对地块地下水未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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