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39810200311-83981020

项目案例

联系我们

公司网站:www.hblhjc.com

公司邮箱:hblhjc@163.com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83981020

传 真:0311-83981116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新园街32号科瀛智创谷中心28号楼A栋

当前位置:项目案例 > 公示公开公示公开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河一联合站地块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一、地块基本信息

河一联合站于1977年9月投产,位于河间市大渔庄南侧,占地面积60000m2,是一个集油气水分离处理、原油外输、污水处理、注水于一体的综合性联合站,设计原油处理能力60×104t/a,现实际处理量55.3×104t/a。

2022年7月,我单位开展其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后,编制完成了《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河一联合站地块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于2022年8月16日-17日进厂采样,在厂内布设土壤采样点位3个、新建地下水监测井3个,我单位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并对后期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河一联合站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污染状况分析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河一联合站地块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大渔庄,行业类型为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0710、0720)。地块于2022年8月16-17日进场采样。

地块污染状况分析:

1、土壤

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河一联合站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多环芳烃、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镍、镉、铅、砷、汞指标,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1)土壤检出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结论

①pH检出范围为8.27~8.95。

②重金属(镍、镉、铅、砷、汞):共检测土壤样品3个,全部检出,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③石油烃(C6-C9、C10-C40):共检测土壤样品3个,石油烃(C10-C40)全部检出,最高检出值为35mg/kg,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石油烃(C6-C9)全部未检出。

④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共检测土壤样品3个,全部未检出。

⑤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共检测土壤样品3个,全部未检出。

(2)土壤检出值与历史监测数据对比分析结论

与2020、2021年度监测数据对比分析:2022年和2020、2021年度地块内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6-C9、C10-C40)、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重金属(镍、镉、铅、砷、汞),检出数值相差不大,说明土壤中污染物未出现明显累积。

2、地下水

(1)检测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

依据检测结果,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地块内新建3个地下水监测井,获取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35项基本项+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镍。

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①地块内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铁、铝、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②地块内地下水浊度、碘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③其他污染物均未检出。

(2)检测值与背景值对比分析

地块内检出物质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铁、铝、钠、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浊度、碘化物,与对背景点相比,差值不大,无明显累积。

(3)地块内地下水为首次监测,无历史监测数据。

如需详细信息请联系0311-8398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