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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康保垃圾处理场位于衡水市景县小车庄火葬场北侧,柴庄村东,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º16′8.41″,北纬37º42′42.89″。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104.94亩,是一家微型垃圾处理企业。企业现有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35吨,该项目于2011年建成投产,有效填埋容积为663015m3,所属行业小类为7820环境卫生管理,目前已停止填埋生活垃圾。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委托河北绿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景县康保垃圾处理场2023年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单位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依据《景县康保垃圾处理场2023年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我单位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并对后期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景县康保垃圾处理场2023年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
本次监督性监测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1、土壤检测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
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的监测点位S1、S4、S6、S7监测结果总体评价:
(1)pH:本地块4个采样点位(S1、S4、S6、S7)对12个土壤样品的pH进行检测,土壤样品中pH浓度范围为8.16~9.26,土壤偏碱性。
(2)重金属:镉、汞、砷、铜、铅、镍、锌共检测样品12个,全部检出,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锰、铬共检测样品12个,全部检出,无相应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
六价铬共检测样品12个,全部未检出。
(3)水溶性氟化物、氰化物
水溶性氟化物共检测样品12个,所有土壤样品中测定的氟化物均有检出,检出最高浓度为6.8mg/kg,所有土壤样品检出的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氰化物:氰化物共检测样品12个,所有检测土壤样品均未检出。
(4)VOCs:VOCs中物质全部未检出。
(5)SVOCs:SVOCs中物质全部未检出。
用地类型为农田的监测点位S2、S3、S5、S8、S9、BS1监测结果总体评价:
(1)pH:设置6个农田采样点位对6个土壤样品的pH进行检测,土壤样品中pH浓度范围为8.58~8.87,土壤偏碱性。
(2)重金属:镉、汞、砷、铜、铅、镍、锌、铬共检测样品6个,全部检出,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筛选值标准。
锰共检测样品6个,全部检出,无相应筛选值,暂不进行评价。
六价铬共检测样品6个,全部未检出。
(3)水溶性氟化物:共检测样品6个,全部检出,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氰化物共检测样品6个,所有检测土壤样品均未检出。
(4)VOCs:VOCs中物质全部未检出。
(5)SVOCs:SVOCs中物质全部未检出。
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地下水感官性状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超标因子均为常规指标,背景点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均出现了超标,监测结果大致相同,分析原因该区域浅层地下水为咸水层,区域地下水矿化度高造成。